A. 直轄市是什麼意思
直轄市是許多國家的最重要省級行政區,此名稱主要被中國、朝鮮、韓國、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家所採用。字面意義,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,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、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。該概念首先源自於1930年中華民國的《市組織法》,稱為院轄市。
由於直轄市的定位特殊,中國直轄市的中共市委書記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。
B. 直轄市是什麼意思啊
直轄市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市,其行政地位相當於省級。 目前,中國有四個直轄市,分別是:北京、上海、重慶、天津。
C. 直轄市是什麼意思
直轄市,字面意思是直接由中央政府管轄的城市,是直屬於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級行政單位。
在我國,有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和特別行政區四種省級行政單位,目前直轄市有: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慶市四個。
設立直轄市需要很多必備條件。首先具有明顯的地域優勢和政治經濟優勢,在全國主要城市中經濟排名靠前,直轄後能夠形成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經濟發展。
其次人口數不少於200萬人,且是所在區域最大的城市。還有最好是非省會的,但人口規模和經濟水平都超越省會的城市。若是省會直轄,本省需要有其他城市有能力擔任省會的職責。
直轄市明顯的區位優勢和經濟政治優勢,在國內主要城市中經濟體量靠前,直轄後能夠輻射,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的發展,且應與原有直轄市保持一定距離,例如原省屬時期的重慶市為計劃單列市,國內政治經濟地位較為突出。
(3)直轄市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:
成立直轄市需具備以下條件:
明顯的區位,經濟,政治,貿易,交通,體育,醫療,科技,歷史,科創,文化,教育,生態環境,配置資源,信息網路,物聯網,互聯網優勢,在國內主要城市中經濟、生態環境體量靠前。
直轄後能夠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,生態,社會發展,且應與原有直轄市必須保持一定的地理位置距離。
D. 直轄市什麼意思
直轄市是許多國家的最重要省級行政區,此名稱主要被中國、朝鮮、韓國、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家所採用。字面意義,即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,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、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。該概念首先源自於1930年中華民國的《市組織法》,稱為院轄市。由於直轄市的定位特殊,中國直轄市的中共市委書記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。
直轄市屬於省級行政單位,是直屬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級行政單位。
如北京,上海就是直轄市。
E. 什麼是直轄市
直轄市是許多國家的最重要省級行政區,此名稱主要被中國、朝鮮、韓國、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家所採用。字面意義,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,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、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。
直轄市屬於省級行政單位,是直屬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級行政單位。
拓展資料
中國目前有北京市、上海市、重慶市、天津市四個直轄市。
成立直轄市主要要具備以下條件:
明顯的區位優勢和經濟政治優勢,在國內主要城市中經濟體量靠前,直轄後能夠輻射,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的發展,且應與原有直轄市保持一定距離,例如原省屬時期的重慶市為計劃單列市,國內政治經濟地位較為突出。
人口不少於200萬人,且是所在區域最大的城市,因為密度人口是地區經濟發展的基礎。
非省會城市優先考慮,且城市和人口規模經濟體量綜合實力等超越所在省省會城市,長期居省內第一位置。
省會直轄後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負省會職責。
有一定的經濟基礎,至少達到自足水平,便於往後政府調控。
盡量不破壞所在省的行政版圖。
F. 什麼是直轄市
直轄市,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,行政區劃級別與省、自治區、特別行政區相同,是中國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。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,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、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。該概念首先源自於1930年中華民國的《市組織法》,稱為院轄市。
G. 直轄市是什麼意思它和別的省級有什麼區別
直轄市是指對這個國家有特殊意義的地方。它們的區別在於:直轄市是直屬中央政府(國務院)管理的省級區劃單位,省是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劃單位。
H. 直轄市是什麼意思有哪幾個
直轄市為行政區域名。直轄市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。即使在中國,大陸地區的直轄市和台灣的直轄市也不同。基本的定義是,一個普通行政區(請參考特別行政區),可以小至一條村莊、一個小鎮、一個城市,甚至一個政府。但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講,一個直轄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選舉機制,選出直轄市的領導人。
我國目前有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慶四個直轄市。
I. 地級市,直轄市都是什麼意思
我國的行政區劃分三級,省,市,鄉。直轄市(包括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和重慶市四個)是省級,市一級有分區的市(地級市如成都、杭州、紹興、昆明等等)和不分區的市(縣級市如廣漢、崑山、義烏、上虞等),
鄉一級有鄉和鎮。當然,這是理論上的,事實上市轄縣還是存在的。另外,地區也是一度存在的一種行政區劃。區是地級市的下一層,縣應該是與市一級的,不能理解成市的下一級。
2鄉和鎮確實是同級的,真的城市化水平高一些,它們是最基層的政府。但是街道就不能看作一級政府,它是區一級政府的派出機構。如果比較的話,應該鄉鎮和區是同級的
除自治州轄市外,所謂「地級市」、「縣級市」都屬省轄市。在省轄市中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規定只有設區的市和不設區的市之別,沒有「地級市」和「縣級市」之分。地級市和縣級市的稱謂在文件中正式使用是80年代前期才出現的。主要源於市領導縣體制大范圍推行後對省轄市進行分類管理的需要。1983年5月18日國家勞動人事部、民政部在《關於地市機構改革的幾個主要問題的請示報告》中首次使用「地級市」和「縣級市」,同年在國務院有關行政區劃批復中正式使用地級市和縣級市。此後,地級市和縣級市之別廣泛體現在機構編制、幹部配置及工資待遇、經濟和行政管理許可權以及司法制度等各個方面。
縣級市是指行政地位相當於縣,包括省轄縣級市和自治州轄縣級市。縣級市不設市轄區,從直接行政領導關系看,縣級市一般由地區、地級市代管,自治州轄市則由自治州領導。改革開放以前,縣級市一般是從縣域范圍內分出一個或幾個鄉鎮設市而來,也就是常說的「切塊設市」。那時,我國縣級市發展緩慢,一定時期內比地級市還少,如1975年全國有地級市96個,而縣級市只有86個。改革開放以後,加快了設市速度,改革了設市模式,特別是1983年以後撤縣設市越來越多。到1998年底全國共有437個縣級市,比改革開放前的1977年增了347個,其中80%是撤縣設市而來。